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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银行关于不良类个人按揭贷款(泸州地区)
委托律师代理项目的结果公示
我行关于不良类个人按揭贷款(泸州地区)委托律师代理项目于2021年10月12日15时30分在采购公告载明的地点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,并已于当日完成采购工作。
经谈判小组与该项目供应商-四川恒智达律师事务所谈判后,确认最终成交结果为:每笔不良贷款诉讼清收代理费按照起诉时贷款余额的5%据实结算;若代理费结算金额累计达到¥745,000.00(大写:人民币柒拾肆万伍仟元整),成交供应商对剩余应该进行诉讼的不良贷款进行免费代理。
采 购 人: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杨女士
电话:0830-3101796
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